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一、基本信息
指為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基本康復訓練;為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為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雙耳);為有需求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裝配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殘疾兒童配發基本型人工耳蝸,提供人工耳蝸手術及術后基本康復訓練。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各級殘疾人聯合會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各縣區殘聯政務服務窗口
辦理時間:工作日
咨詢方式:各縣區殘聯政務服務窗口或市殘聯、各縣區殘聯電話
市殘聯康復處85850160;東海縣殘聯87290012;灌云縣殘聯80706206;灌南縣殘聯83221029;贛榆區殘聯86202108;海州區殘聯83083051;連云區殘聯82309193;開發區殘聯85882336;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82252909;景區社會事業局86095605。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本市戶籍殘疾兒童
受理條件:有康復需求和康復意愿,并經三級專業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康復訓練適應指征的0-6周歲殘疾兒童、7-14周歲肢體、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經專業醫療機構評估,人工耳蝸手術救助年齡放寬到7-14周歲。
五、辦理材料
戶口簿、專業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對本市戶籍到異地接受康復訓練的受助兒童,應提供父母在外地工作證明。
六、辦理流程
殘疾兒童監護人持戶口簿、專業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向戶籍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由縣(區)殘聯負責審核;對本市戶籍到異地接受康復訓練的受助兒童,應提供父母在外地工作證明,由戶籍所在縣(區)殘聯做好康復轉介工作。
七、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無
九、審批結果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由其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
十、法律依據
《市政府關于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19〕67號)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市殘聯康復處85850160;東海縣殘聯87290012;灌云縣殘聯80706206;灌南縣殘聯83221029;贛榆區殘聯86202108;海州區殘聯83083051;連云區殘聯82309193;開發區殘聯85882336;徐圩新區社會事業局82252909;景區社會事業局86095605
監督投訴方式:市殘聯康復處85850160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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