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偉大號召,積極踐行“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發展理念,依據省總河長令及省幸福河湖建設指導意見要求,市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連云港市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方案共分為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一是關于總體要求方面。方案聚焦建成區河湖,統籌推進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和水文化建設。在總體目標設定上,提出到2025年底累計完成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80個(含五星級幸福河湖45個)。其中,2023年完成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20個(含五星級幸福河湖10個);2024年完成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30個(含五星級幸福河湖15個);2025年完成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30個(含五星級幸福河湖20個)。二是關于重點任務方面。方案共排定“河湖安瀾工程、碧水映城工程、活水暢通工程、濱水廊道工程、水韻融合工程”5大類50項共計72個重點任務。其中,2023年度完成36項任務,重點做好東鹽河河濱公園三期、新浦閘遷建等工程,推進東鹽河、排淡河、玉帶河、星海湖、大圣湖等重點河湖環境提升,實施鹽河水利風景區建設等。三是關于保障措施方面。主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要素保障、嚴格考核督查、強化宣傳引導等四方面內容。
方案的實施,將有效帶動全市幸福河湖建設,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需求。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成區幸福河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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