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連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 1月1 日起正式施行。《辦法》的出臺,將有助于加強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隊伍建設,對深入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促進產才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義。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我市以石化、“三新一高”為代表的特色主導產業不斷發展壯大,迫切需要引進、培養更多的專家型高層次人才。近五年是我市人才爆發式增長時期,專業技術人才總量由38萬人增加到50萬人,高層次人才總量由2.8萬人增加到5.5萬人,全市人才總量達93.6萬人。現有專家隊伍整體上看年齡偏大、結構失衡,迫切需要建設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的專家隊伍,原《辦法》規定的選拔人數已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
二、主要內容
本次修訂共涉及4條,一是將第一條的“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繼續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通知》(中發〔2011〕12號)以及《連云港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連發〔2013〕5號)精神”,修改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二是將第三條“市特貼專家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不超過15名”,修改為“市特貼專家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30名左右”;三是將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刪除;四是明確原文件廢止及《辦法》施行時間。修訂后的《辦法》共十八條。
關聯閱讀: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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