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完善稅費協同共治體系實施意見》解讀
為推進稅收征管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連云港市完善稅費協同共治體系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1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省委辦省政府辦印發了《江蘇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方式手段變革,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要求。
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稅務執法方式變革,在新形勢下拓展稅費協同共治的廣度和深度,構建“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司法保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費協同共治體系。
三、主要任務
為加快構建稅費協同共治體系,營造更加公平法治的稅收營商環境,主要落實好以下六方面任務:
(一)加強稅費協同共治組織保障。各級政府加強對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稅費協同共治工作。
(二)夯實涉稅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共數據主管部門和公共數據運行管理機構為涉稅信息共享提供平臺支持與規范指導,幫助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涉稅數據共享事宜,進一步健全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涉稅信息共享機制。
(三)提升納稅服務保障水平。推動各類辦稅服務機構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為民服務中心,做到“應進必進”。有關部門和單位支持稅務機關科學布局社會化服務網點,為納稅人提供就近便利的稅費繳納、證明出具、信息查詢、發票等服務。
(四)落實稅費協同監管措施。以“互聯網+監管”為契機,稅務、財政、發改、工信、交通、地方金融監管、銀保監、公安、海關、民政、人行、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商務、郵政、人社、醫保、工會、殘聯等部門加強協作,深入開展協同監管、聯動執法。
(五)深化信用聯合獎懲機制。按照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加快發展信用經濟,有效降低社會運行成本的總體要求,把納稅繳費信用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作為考量企業法人、社會組織、自然人信用狀況的重要評價標準,實行稅收守信聯合激勵和稅收失信聯合懲戒。
(六)健全社會協同征管體系。規范委托代征管理,推動委托代征點管理運行由粗放式、擴張式向規范化、集約化轉型,推進稅費服務便民網絡社會化,構建個體零散稅收管理社會化,實行城鄉居民社保費網格化管理。規范和發揮社會組織在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四、保障機制
稅費協同共治工作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要切實做好組織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組織落實力度。各級政府要擔負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對本區域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關協調機制,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稅收征管協同保障工作。
二是營造協同共治氛圍。各級稅務機關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組織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渠道開展稅法和依法誠信納稅宣傳活動,不斷提升稅費協同共治的社會影響力和認同度。
三是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各級政府要把稅費協同共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進行評價和獎懲。要建立常態化督查通報機制,發現問題要列出清單、明確責任、限定時間、掛賬整改。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完善稅費協同共治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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