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系統提升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航運綠色發展。編制《連云港市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一、文件依據
《江蘇省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蘇交執法〔2020〕4號)保障措施第一條:各地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本次起草的《方案》,是根據《江蘇省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的。《方案》征求意見稿已經以書面形式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共計收集市生態環境局修改意見1條,采納1條。
三、主要內容
《方案》提出,深入開展為期1年的集中整治,重點解決船舶污水收集處置裝置配備不到位和不正常運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設施能力不足和與轉運處置設施銜接不暢、港口自身環保設施不完善、岸電利用率不高、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站審批難建設難運營難等突出問題。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全市船舶和內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400總噸及以上船舶污染物收集或處理裝置完成建設改造并正常運行,遏增量、減存量,推進400總噸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處理裝置建設改造,港口接收設施全面建成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進一步提高其他泊位岸電覆蓋率和船舶受電設施安裝率,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方案》共提出4個方面、17條具體整治措施。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面,要嚴格落實水路運輸經營者責任,落實港口企業責任,落實接收、轉運、處置各環節主體責任。在履行部門監管責任方面,要強化源頭管理,強化監管執法,強化聯合監管和信息聯通。在開展突出問題整改方面,要加快建設改造船舶污水收集處置裝置、港口碼頭裝卸點接收設施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改造完善港口自身環保設施,著力提高岸電使用率,加快推動船舶LNG加注站建設運營。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方面,要以法規標準制修訂為重點,完善污染防治制度,優化收費模式,加大科技攻關和新技術推廣應用。同時,《方案》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支持,加強監督考核,營造良好氛圍,全面做好組織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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